《如何堵住“漏”出来的油烟?》后续
《如何堵住“漏”出来的油烟?》后续
问题出在审批监管脱离 代表建议加强巡查机制
近日,《代表在线》栏目报道市区马鞍池东路5号住宅楼下川菜馆油烟扰民事件后,不少市民纷纷来电反映类似情况,称遭受油烟污染多次投诉无果。餐饮油烟污染为何难管?应该怎么管?如何堵住“漏”出来的油烟?
11月17日上午,温州网《代表在线》栏目邀请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洪康、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谢剑光、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科科长倪陆靖、北京德恒(温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永肖,以及省人大代表陈勇就此问题展开探讨,并寻求解决之道。
市场监管部门:符合登记条件均可办理营业执照
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洪康介绍,在申请餐饮许可证时,市监部门要审查有关资料,以及审核食品餐饮行业场所、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,但市监部门只对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的项目进行审核,而环境、油烟不在其审查范围内。
当执法部门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馆进行立案处罚时,不少餐馆老板去市监部门变更名称等方式来逃避处罚。对此,叶洪康表示,餐饮企业变更名称时,市监部门并不知晓其违法排放受到行政处罚,从商事改革角度出发,只要材料具备,仍会为其办理法人变更。
叶洪康认为,作为工商登记环节,只要符合法定登记条件,市监部门不能另设条件对其进行限制,作为经营者应有环保意识,装设油烟净化设施,处理好与市民之间的关系。
环保:环评不达标企业将带来损失
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科科长倪陆靖介绍,油烟餐饮含有PM2.5,还有挥发性有机物,若不经治理,对城市环境、附近居民身体都会造成影响。
既然如此,环保部门是否有相应的手段予以规范?倪陆靖表示,只要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馆,无论大小,都要进行环评审批,环保部门会根据《温州市饮食娱乐行业环境审批细则》的规定,给予达标的餐馆环评审批。环评审批主要靠经营者的自觉自律,对此环保部门会加强宣传,告知其完成环评的义务。
倪陆靖认为,环评作为后置条件,企业办理项目前期就会有投入,后置若不能审批,势必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。若各个部门联合审批、联合执法便能解决此类问题。
城管:今后将分片区进行动态监管
据有关数据显示,2014年,鹿城区有关餐饮油烟立案有390多起,2015年至今投诉案件达928起。对此,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谢剑光介绍,温州市大部分城市建筑物属于商居合一,一、二楼是商业,三楼以上是居住。如果在城市规划建设时,将居民住宅楼和商业区分离,并在前期做好专用烟道等硬件设施,就可以从根源上解决城市油烟污染问题。
由于温州外来人口不断增加,饮食也变得多元化。据工商登记显示,我市目前共有6891家餐饮企业,被执法部门列为监管对象的有3000多家,其中以小型餐饮为主。
对于这类餐饮店的投诉,谢剑光表示,执法部门将在日常监管中建立台账,并分片区由14个中队进行动态监管。同时,执法和服务并举,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,引导餐饮店进行整改,对不配合的餐饮店进行处罚。
部分市民反映,为何投诉时数月无果?谢剑光解释,从投诉开始,执法部门立即进入查找环评手续环节。对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的,将发放整改通知书,责令其1个月整改完毕;对不配合的餐饮店,则进入处罚程序。若当事人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复议,就要进入一审、二审程序,时间会拖延很久,而在此过程中执法部门不能制止餐饮店正常经营。
律师观点:除规定无须办理外 其余餐饮店均需办理环评
北京德恒(温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永肖介绍,2001年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》明确规定,餐饮单位每个基准炉灶对应的排气灶面积,最高排放油烟浓度不能超过每立方米2.0毫克。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规定,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,若对附近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,可以进行处罚。
江永肖认为,如今环评审批不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,工商部门在审批营业执照时,应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。例如,明年1月1日实施的《新大气污染防治法》规定,禁止在居民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的商住综合楼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废气项目。
对于部分餐饮店未办理环评的现象,江永肖认为,按照《浙江省油烟餐饮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除面包餐饮店、面店、冷热饮店,以及法律规定餐饮业无须办理外,其他的都需要办理环评手续。
代表建议:采用联合审批与巡查机制
省人大代表陈勇说,权力清单下放,并不等于不管,各部门都有审批制度,到最后审批和监管脱离,各自为政,乃至相互推诿,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。
陈勇建议,相关部门要采用联合管理机制,通过联合审批、联合管理,检查餐饮店污水排放、餐厨垃圾和油烟排放达到标准后,再进行审批。另外,相关部门应将管理职能转为服务职能,餐饮店通过审批后,要加强后续巡查机制,收取相应的维护费,定期维护设施。
陈勇还建议,部分餐饮店存在无证经营状况,其中烧烤业最为突出,执法部门应加强打击力度,查处无证经营。